目前分類:財經/理財/稅務 (23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報稅時間又將到來,南區國稅局整理7大常見錯誤申報案例,提醒納稅人不要犯錯,以免受罰。圖/本報資料照片

 報稅時間又將到來,南區國稅局整理7大常見錯誤申報案例,提醒納稅人不要犯錯,以免受罰。圖/本報資料照片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15日表示,除港、澳人士之外的外僑,將可透過網路,申報98年度綜所稅,只要持核准通過的金融憑證,或者外僑居留證上的統一證號以及護照號碼,就可登入財政部報稅網站,輕鬆報稅。

     凌忠嫄表示,需要申報綜所稅的外僑,在去(98)年度內,於我國住滿183天,過去這些人都需要以紙本申報綜所稅,但今年則可採網路申報,但港、澳、以及大陸人士,則不再此次開放網路申報的範圍內。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漏報、浮報都會讓納稅義務人被要求補稅甚至被罰款,因此,在報稅時,一定要先看看國稅局列出的國人常犯的25項報稅錯誤,其中,資誠會計師許祺昌指出,最常見的是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常未先扣除儲投資特別扣除額。

     許多人在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常常會疏忽掉,要先扣除儲投資特別扣除額。舉例來說,如果已經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用掉,而實際發生的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即使有15萬元,也沒辦法再扣除。(非扣除42萬)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應保險法107條修正,未滿15足歲的未成年人不能有死亡保險金給付,保險公司開始陸續推出因應新制的兒童保單,壽險業者表示,面對醫療支出費用的成長,兒童保單新制上路後,提早投保更可節省不少預算,建議掌握趁早買、規劃子女教育金、附加醫療險的三大守則,為子女們用較低預算掌握較高保障。

     這一波保險公司新推出的兒童保單,多強調醫療保障,國泰人壽推出的兩項保本型醫療保險商品,一張是基本的終身醫療保障,另外一張則是手術醫療、重大傷病等醫療保障,保障額度上限分別為保額的2,500倍及1,200倍。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接近5月份繳稅季節,保險公司趁勢推出優惠低利的保單貸款方案,提供手頭較緊的保戶來調頭寸,今年就有壽險公司將利率壓低至3%以下,低於一般台幣傳統壽險3%~6.9%的貸款利率水準,力圖搶攻保單貸款市場。

     每年一到繳稅季節,為因應保戶報稅服務及資金需求,有壽險公司就推出金融憑證申請服務,免費提供各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由於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提高,今年所得稅申報,民眾可省些荷包。圖/本報資料照片

 由於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提高,今年所得稅申報,民眾可省些荷包。圖/本報資料照片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北市國稅局7日表示,納稅人若以「借新還舊」理財方式,調整房屋借款的話,僅能就原始購屋借款,尚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之利息列報減除,而非列報減除新借款的全部利息支出,若超額認列利息支出者,會遭國稅局要求補稅。

     北市國稅局表示,若納稅人所申報的利息支出,經過電腦內部比對後,發現房貸進行「借新還舊」的理財規劃,承辦員會特別注意利息支出項目,如果新借款總額高過舊借款餘額者,不可將新借款銀行開立的利息支出總數全部扣除,而需要經過重新計算才行。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下營鄉吳先生問: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是否適用列舉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的保險費,依據財政部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之直系親屬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得列為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保險費列舉扣除。每人每年扣除國民年金保險、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總額,以不超過2.4萬元為限。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均不適用列舉扣除額規定,欲選擇列舉扣除額的納稅義務人,應於申報期限內檢據相關資料申報,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配合5月報稅季節來臨,勞保局將於4月底寄發98年度國民年金保險費繳費證明,此外民眾從5月1日起,也可憑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98年度勞保、就業保險的繳納資料。

勞保局官員表示,依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每年所繳納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可以在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但合計其他保險的保險費(健保費除外),以不超過2.4萬元為限。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5月起將大幅刪減個人金融業務共17項手續費,範圍遍及信用卡、現金卡、貸款等服務費用及違約金,多家銀行已表示會先觀望情勢,再決定是否調整;中信銀此舉可望帶動國內個金手續費新一波革命。

據了解,中信銀台灣區個金事業總處近期已陸續向近500萬客戶寄出「調降多項收費機制,以實際行動關心您」的信件,載明為實現「We are family」的品牌承諾,將主動調降多項手續費及違約金。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北市國稅局6日表示,納稅人如果低報房租收入者,國稅局有權限直接調整至既定的租金標準,納稅人若有異議,國稅局會實際參考當地平均租金行情,確實過高才會採用租賃合約上的租金,否則依標準租金核課。

     北市國稅局98年的標準租金認定方式,是以北市稅捐處所訂出的房屋稅評定現值作為計算基礎,認定標準分為住家與非住家兩種,非住家部分,1樓臨馬路者,租金標準為評定現值的52%,臨巷道者為評定現值的30%,2樓以上全部為評定現值的28%。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我國關於「典當質押」的概念,民間相當普遍。不過,民法物權編的用益物權,在今年2月3日經立法院修正立法並公布後,典權有嶄新的第二春風貌。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說,典權是我國民法規定的物權中,唯一我國固有制度,也是全世界中我國自創的制度,修正後典權新制名為「擔保型用益物權」。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郭宏榮解釋「擔保型用益物權」時,他舉例說明說,台商周董要到國外投資,因缺乏資金,如果以變賣祖產的方式,籌集資金,擔心外界知悉後,譏諷為「敗家之舉」,有數典忘祖之疑。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部發布解釋令,一生一屋可以適用先購後售案件,只要在1年內出售舊屋,土增稅即可享受10%優惠稅率。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部發布解釋令,一生一屋可以適用先購後售案件,只要在1年內出售舊屋,土增稅即可享受10%優惠稅率。圖/本報資料照片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五月份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即將來臨,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九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除了可享有申報快、退稅快、更正快、直接下載所得快、自動採最有利計稅方式等優點外,以網路代替馬路亦可免除炎熱夏天出門申報排隊等候之不便。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從今年7月1日起,推動所有的國稅和地方稅都要條碼化,往後金額2萬元以下的50餘種稅單皆可在超商繳納。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從今年7月1日起,推動所有的國稅和地方稅都要條碼化,往後金額2萬元以下的50餘種稅單皆可在超商繳納。圖/本報資料照片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下個月是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節,今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都提高,財政部今年並新開放外僑上網申報外,還首度增加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大專以上院校學費資料等網路務,民眾不妨提早規畫。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人在國內居住時間雖低於稅法183天以內的限制,但其包括所得來源比例、生活重心都與台灣無法脫鉤者,就需要在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否則若以分離課稅方式直接申報,一旦遭國稅局查獲,不但須補稅而且還有罰鍰。

     根據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規定,雖在國內無住所,但於一個課稅年度內,在國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需要申報綜所稅;因此,許多往來海外工作、或者國外有住所的國人,會依據該規定,以未滿183天居住國內而自動不申報綜所稅,或者將所得以分離課稅20%方式繳納。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夫妻成怨偶,屬分居狀態者,只要在4月20日以前向國稅局申請,可以不需合併申報,至於應納金額的計算,國稅局今年將有最新試算方式,補退稅額也依據其已納稅額,進行各自退補,怨偶可以不需因為繳稅,再生煩惱。

     南區國稅局表示,根據財政部去(98)年9月14日所提出的新解釋令,已經訂出夫妻若已呈現分居狀態的話,其稅額的也有最新計算方式。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扣繳義務人已補繳稅款,卻沒有在限期內按實補報扣繳憑單,稅捐單位目前的做法是,按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處3倍罰鍰。大法官昨天說,這種處罰「太超過」了,顯然已經逾越必要的程度,是違憲行為,稅捐機關應立即停止如此裁罰;財政部依職權需要修法刪除這項規定。

     所得稅法所指扣繳義務人為機關、團體的主辦會計人員、事業負責人及執行業務者。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政院勞委會為讓勞工在不景氣中保有就業機會,昨天通過「就業保險促進就業措施實施辦法」,未來休「減薪假」須先經勞資協議同意;且若達一定條件,政府補貼薪資,創造雙贏。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