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風紀弊案,司法院長賴英照辭職,馬總統未來將提名何人繼任司法院長,頗受注目。
一說是從現任大法官中挑選。此種選人方式變動最小,有人質疑現任大法官的資歷與法界威望尚不足令實務界與學界服氣,恐怕不得不向外找尋。其實,現任大法官幾乎是當今法學界與實務界素負聲望者(當然也有遺珠之憾),只要坐上司法院長的位置,威望不成問題,重點在於未來的司法院長能否建立司法改革新制度,有無抗壓力,及器量是否宏大,能從司法改革讓國人看到國家的未來。依此角度,檢視現任大法官,大概不難看出高下。
另說是從馬總統的法界好友中挑選。此種作法固然使馬總統較為放心,新任司法院長推動改革也較易獲得總統支持,但是馬總統用人向來偏重其個人人際關係,頗受輿論批評,此次挑選司法院長若從其好友中挑選,難免予人將國家名器私相授受之譏,必須慎重。
有一個較為創意的選人方式,是向反對陣營中的法界人士中挑選。一則顯示馬總統的雍容大度,二則更可宣示司法獨立與改革的決心。歷史上最著名的反對派人士出任司法首長者,是十九世紀初擔任美國最高法院院長的馬歇爾(John Marshall)。他原本是亞當斯總統的國務卿,在一八○○年聯邦黨選舉失利後,民主共和黨總統傑弗遜總統尚未就任前,亞當斯總統任命馬歇爾為最高法院院長,從此三十五年間最高法院成為牽制行政與立法部門的機關,促成三權鼎立的政府,並且在馬保黎(Marbury)案例中建立司法審查制度,使得法院從此有權檢討立法是否合憲,此對後世民主國家的憲政運作發生重大影響。此種因政治互動促進現代司法的進步,係司法史上的佳話。台灣是否也會如此?
馬總統若提名反對陣營中的法界人士出任司法院長,將使台灣的司法與民主更為厚實。其中理想的人選為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與司法院前任秘書長范光群,兩人皆為資深律師出身。前者的政治地位崇高,道德操守嚴謹,對於目前備受批評的司法風氣將有振聾發瞶之功。後者領導國內律師界多年,為傑出的民事訴訟法學者,亦曾出任台灣省主席,客委會主委及司法院秘書長,行政經驗豐富,有為有守,理想性高,又熟諳司法實務。
馬總統提名現任大法官、好友及反對陣營中的法界人士出任司法院長皆有其利弊得失,沒有非誰不可。但是未來的司法院長威望不是問題,而是他建立制度的能力,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及有無遠大的理想目標。找對做大事的人,各種問題自然解決。就怕馬總統又過於拘謹,不能放手去做,如此將遭到不分藍綠的批評。
客觀來說,這些年台灣的司法的確有些進步,但趕不上社會的期待,筆者願意為司法加油,也期待馬總統不要辜負此時此際可用的民氣,能夠化危機為國家的轉機,為台灣留下令人懷念的良法美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