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八日公布與標檢局共同檢驗十台嬰幼兒學步車結果,其中二台含禁用可塑劑,標檢局要求業者回收、改正。(中央社)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公布與標檢局共同檢驗十台嬰幼兒學步車結果,二台(占廿%)含禁用可塑劑,甚至是玩具可塑劑重量比○‧一%標準的三二九倍及四六九倍;標檢局要求業者回收、改正。

消基會昨天召開「嬰幼兒學步車可塑劑竟超量四六九倍!」記者會。

消基會指出,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購買十台市售不同廠牌的嬰幼兒學步車,進行測試,包含坐椅設計、孔洞、構造完整性、車輪、標示等五項試驗項目,都符合國家標準CNS一三○三五「嬰幼兒學步車」的標準。

消基會說,但其中有二台嬰幼兒學步車含禁用的可塑劑「鄰苯二甲酸酯」,分別是「立全/七-十五個月/一○五-DINP:卅二‧九%」及「同喬/七-十五個月/MYFIRSTTHOMAS-DINP:四六‧九%」。

消基會再參照玩具可塑劑檢測要求,DBP、BBP、DEHP、DNOP、DINP、DIDP等六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Plasticizer)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一%(重量比),前述兩台已是玩具可塑劑標準的三二九倍及四六九倍。

消基會強調,鄰苯二甲酸酯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屬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會使男性雌性化,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標檢局已依消保法要求生產廠商或進口商限期回收、改正。

消基會並提醒家長,小孩五、六個月大時,很多父母喜歡將嬰兒放進學步車內,讓自己輕鬆地做家事;但是坐學步車意外仍頻傳,例如跌倒、夾到、碰撞等;其實六個月大嬰兒應學習爬行和坐立,四肢才能均衡發展,坐學步車只能訓練下肢肌肉,對足型有不良影響;就算要坐,每次不宜超過卅分鐘。

消基會補充,先進國家對嬰幼兒學步使用不只提出出上述警告,也制定更嚴格的標準,例如樓梯跌落試驗、動與靜態強度測試、預防傾翻測試、折疊及框架調整測試等,以減低危險事件發生。

 

【2010.07.09 台灣新生報 / 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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