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代表國家管理公股,所以公股行庫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均由財政部派任。而財政部的高級文官因為近水樓台之故,轉任公股行庫擔任董座者,一向絡繹不絕。政權輪替後,出身財政部的董事長更是倍增。一周前,財政部公布新的公股行庫人事案,八大行庫中的台灣金、土銀、合庫、第一金、華南金以及兆豐金的董事長,皆由卸任的財政部次長,或由曾經任職於財政部金融局的高級文官擔當。這項人事安排,對於口口聲聲要提升台灣金融競爭力的政府而言,不僅矛盾,更是諷刺。

     卸任文官為何不宜擔任行庫的董事長?理由很簡單,這些人終其一生之訓練,都不是為了當一個銀行家而準備;但是,到了屆齡退休之際,卻積極爭取轉任公股行庫董座。就心理因素而言,此舉可以一圓統御一個大型機構發號施令的夙願,彌補自己無緣當上部會首長的遺憾。所以,一個公股行庫迎來一位新董座,就是迎來一個仕途碰壁的高級文官,很少例外。

     文官培育出身的董事長不是道地的銀行家,所以不會像華爾街的銀行客一樣,出於積極或貪婪而釀成全球性金融風暴,這是任命文官經營銀行的唯一好處。翻開台灣的金融史,除了日治時期的台灣銀行曾經因為經營不善,而於1927年引爆日本的銀行擠兌和銀行倒閉風潮(史稱「昭和金融恐慌」)外,台灣的公股行庫從來不曾惹禍,所有出問題的金融機構都是民營銀行。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文官出身的董事長絕對不敢承擔額外風險。如何風平浪靜地做完一任,然後續任,或者調任更大規模的行庫當董座,是彼等現階段的至高理念。

     經營一家銀行如果只知趨避風險,而不願意承擔合理的風險以追求更高的利潤,這家銀行的報酬率必然可悲;公股行庫的創新能力之所以低落,開創新業務的動機之所以淡薄,全因這種風險怯避態度使然。影響所及,出現兩極化的經營手法:公營銀行競相在政府機關的貸款業務上殺低利率,流血競爭,因為承作政府貸款是零風險;對於中小企業的放款,則採當鋪式經營法,嚴苛有加,若無十足的擔保或抵押品則告貸無門,因為中小企業的倒債風險大於零。

     奇特的是,如此保守的經營態度一旦遇上政策性紓困就大轉彎;只要財政部一通電話,公股行庫董事長就聽命辦事,展延或續借款項給特定企業,再大的風險也不看在眼裡。1997-98年亞洲金融危機時如此,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時亦復如是。當時的公股行庫可曾質問這些鉅額貸款係因風暴衝擊以致一時無法償還,還是特定企業假冒金融風暴之名,準備賴帳不還?別的不談,已經倒閉潛逃的王又曾與陳由豪留下多少呆帳給公股行庫,就是「再大的風險也不看在眼裡」的明證。

     公股行庫的董座對於風險承擔態度的兩極化,狀似矛盾,其實一致。因為政策性紓困的損失可以免責,不配合政策性紓困的董事長反而有責任,這些條文白紙黑字寫在財政部指示「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所訂定的「銀行公會會員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及制約機制」裡面。所以,公股行庫不是現代化的銀行,因為財政部所指派的董座是道地的文官,而不是銀行家。

     財政部如此指派公股行庫的董事長,難免引發該部是在為部內同仁謀福利的批評。但是,真正的危機是,財政部早已不是金融產業的主管機關,前金融局、證期會與保險司已經分別改制成銀行局、證期局與保險局,並且全部劃歸金管會。所以,今之財政部在金融事務上,除了公股管理外,既無權亦無責,更沒有專司金融監理之文官。日後如果繼續指派財政部高階文官擔任公股行庫的董事長,人選勢必來自國稅局、國庫署與國有財產局。假如退職文官不適合擔任公股機構的掌舵者,缺乏金融監理經驗的文官更不適合承擔公股行庫的重責大任。所以,問題不是財政部願不願意改變傳統,而是時代已經到了非變不可的階段。

 

2010.07.01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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