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24日表示,98年度營所稅結算及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表,已於5月31日截止網路申報,但是附件資料以及會計師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送件期限,得全數順延至30日前,寄交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逾期寄送者,將視同普通申報案件辦理。

 依財政部規定,企業於申報期間完成網路申報後,應於6月30日前將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及相關附件寄交所在地國稅局。

 98年度非會計師查核簽證的獨資合夥申報案件,或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申報案件,其無營所稅結算申報書第10頁附註九中,所列其他各項相關文件,及未申報投資抵減稅額者,不在此限。

 另外,符合營所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4條第1項第1款關係企業或第2款關係人者,應填寫申報書中「關係人結構圖」併附件資料寄送。

 

  • 2010.06.25  工商時報 /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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