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協議(ECFA)早期收穫清單即將出爐,在對岸讓利下,我方可能輕稅輸往大陸的產品由原規劃的300項增至500項,金融服務業亦爭取到所謂「WTO plus(優於WTO)」的市場准入待遇;相對地,大陸提出的早收清單則可能由250項降至200項或更少,有人視之為「WTO minus(低於WTO)」。但不論plus還是minus,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擠進早收者有如中了樂透而歡天喜地,意外落榜者則未受其利而神情落寞;最不幸的,就是很快要面對上百項大陸廉價產品低稅進口的國內生產者,連飯碗能否保得住都難逆料。

然而,開放就是這麼一回事;所謂建設性的破壞,少數人受到衝擊,大多數獲得利益,算起總帳,台灣整體仍是利大於弊。問題在於,對受害者而言,犧牲他們以成就全體的代價未免太大,尤其從老闆到夥計,攜家又帶眷,忽然失去生路,怎麼可能為台灣整體獲利鼓掌叫好?但更多數幸得擠入早收清單者,卻是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提前享受到關稅下降的利益,轉為額外的利潤,還能挾其低稅優惠,攘臂奪得更多的市場,其所得利益又豈是區區幾個百分點的降稅利益可以涵蓋?

這一悲一喜之間,如果真是經營者的手腕、技術、能力、努力有所軒輊,也許各得其所,誰也不能怨懟。但顯而易見,這跟上述因素全然無關,只是雙方協商代表間的政策角力甚至一念之間,某產業幸而中選,某產業則飲恨落榜,甚而若干弱勢經營者更將因談判桌上的縱橫捭闔而傾家蕩產,真正的不公與怨懟,實自此起。

有人不勞而獲,有人無端出局,既非命中注定,實是官員的政策判斷及優先選擇的結果,難道繫鈴者不能用心解鈴?

其實,近20年來,經濟學界對於運用各種手段影響公權力創造出不勞而獲的暴利,早已有所批評,但這種所謂「逐租行為」卻是層出不窮,在政府干預較多的國家,更是屢見不鮮。例如油品市場開放政策中,台塑石油加入了原屬中油獨家壟斷的市場,並因中油效率偏低而使另一方坐享厚利;松山、虹橋開放直航對飛,旅行時間縮短,票價卻比繞道香港還貴,使擁有此一航線飛航權的航空公司獲利,是另一例。

ECFA早收清單中這500項產品的生產者,因公權力的操作而享受了提前降稅利益,比諸前例猶有過之。對於如此巨大的利益,既是政府政策選擇的結果,就要竭盡全力善加處理。在處理方法上,政府可以思考的是,現今有500項產品獲此降稅殊遇,另有九倍於此的商品失之交臂,若能將降稅利益的一部分自廠商手中取出,則兩者間的不平即可泰半矯正;列入早收清單的廠商除仍保有一部分不勞而獲的降稅利益,並可挾其進入對岸市場開疆拓土的有利條件,斬獲更不止於此。

至於從幸運兒取回的不勞而獲,最急迫的用途是用於補貼那些因為上百項大陸產品長驅直入而備受衝擊的廠商;最簡單的做法,則是進口品輕賦少稅,令國內廠商直接或間接受惠,至少維持競爭地位不變。若再輔以強化本土產品「MIT」標章的認證,大力開拓國貨的行銷管道,則其生存發展所受威脅或可降低,甚至完全消除。行有餘力,剩下來的回收資金即可用於提升國內其他產業的競爭優勢,以備未來兩岸全面開放時,強者可大事進軍對岸市場,創造凌厲的攻勢,弱者至少可自保或轉型,不致受到傷害。

當主政者以此手段一方面消除不平,一方面提升競爭力,則進入清單者無需沾沾自喜,不幸落榜或落為向對岸開放清單者,亦不致惶惶不可終日。這才說得上台灣整體利大於弊,並可降低ECFA的阻力與恐懼。

 

【2010.06.18 經濟日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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