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經常在喊要吸引台商回台投資,但成果不彰。最近由於富士康事件,吸引台商回流又成為流行的政策口號。日前馬總統說將設置「經貿營運特區」鼓勵台商進駐,行政院也提出吸引台商五大策略,但這些政策仍缺乏新意,以及真正可以吸引投資以協助台灣經濟發展的利基。
經貿特區的想法已經談了十多年,但近日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提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政府應該告訴業者,特區的「特」是在那裡。事實上,政府至今仍講不出特區會有什麼對投資者和台灣經濟都有利的特別政策。行政院提出的吸引台商五大策略,包括單一窗口服務、降低遺產稅、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及低價出售工業區土地等。其中,除單一窗口外,都是既有且非專門針對台商所需的政策。這樣的五大策略若不講出來,人民還以為政府有什麼絕招妙計,但講出來只讓人覺得漏氣。
政府吸引台商和外商來台投資成效不彰的主因,是沒有從國家正確的利基來思考。政府似乎以為台商或外資來台投資就是好事,而只要給一點點好處,台商、外商就會蜂擁而至,因而政府的政策思考重心都是在降低企業的成本。然而,在目前全球競爭的時代,要吸引投資,不是讓投資者得到比外國低很多的成本,就是高很多的效益。我們若只是用減稅和補貼等手段,把目前台商在國外的生產活動吸引回台灣,它們在台灣能高於國外的利益頂多僅限於政府所提供的這些,能吸引到的投資自然也有限;而且,當工資和匯率等因素稍有變化時,這些活動又將無法在台灣做下去。這是我們昨日指出台商回台須做不一樣的生產之主要原因。
能讓廠商有誘因長期在台灣發展的生產活動,必須是台灣能具有真正國際比較利益的活動,而不是靠政府降稅、補貼或給予特權才能存活的活動。吸引和發展這類有國際比較利益的活動,也才是真正促進經濟發展和國家整體利益的策略。可惜的是,政府的產業發展政策及吸引台外資政策很少注意到國際比較利益;我們的政策常常是什麼產業都想要而沒有重點,或者是盲目追求流行,看外國發展什麼新產業,政府就跟著喊。目前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的政策若把重點放在吸引外國不要或做不下去的生產,則結果很可能比沒有重點還要糟糕。
政府應該研究,目前國外台商有什麼特別的能力值得拿回台灣來應用,以及台灣能有什麼特別的能力得以和台商的能力結合,進而形成更高的國際比較利益,並以這些項目做為吸引台商回台政策的重點。粗略來說,至少有三種模式很可能符合這個原則。第一是我們一再提到的台商量產能力和台灣研發設計能力的結合;這種模式要台商回台投資的可能不是全部生產,而是配合研發活動及新產品試產所需的高階小量生產,政府要配合的重點也不是降低和勞動成本,而是提供研發設計設施及服務。
第二種模式是海外產業和國內產業結合的新產品,特別是電子資訊技術和各種消費品的結合;這種模式最需政策協助的是促成合作所需的資訊,以及公平分享合作利益的法律制度。
第三種模式是相關產業聚集在一起或垂直整合,以形成群聚效益。例如我國的半導體和面板產業已有世界級的技術和規模,我們若能在台灣發展更多中下游相關產業,不只可因相互支援而得到更高競爭力,也可降低產業為配合下游廠商所需的外移壓力。像郭董事長有意建立液晶電視由上游到下游一條龍的生產,政府就應具備將這種「龍」爭取來台灣的政策支援能力,吸引台商才不會只是口號。
【2010.06.13 經濟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