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岸簽署ECFA前夕,最近雙方間發生了一場無謂的「FTA爭議」。起因是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日前就台灣對外洽簽FTA(自由貿易協定)的問題,公開表示「堅決反對大陸建交國同台灣發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這本是大陸外交部對台灣所有涉外事項的老生常談,語意甚為籠統,但卻引起我方的高度戒心。我方直認大陸此言擺明要阻擋台灣對外洽簽FTA,因而政壇一片譁然,連馬英九總統也趕緊出面喊話,籲大陸勿在這方面阻撓我方。大陸外交部事後雖作補充發言,強調「沒有必要對此進行過度的解讀」,但其對我方造成的心理陰影,恐怕一時消除不了。
將來大陸究竟會不會出面作這方面的阻撓?這問題目前看起來,應該還沒有標準答案,因台灣喊對外洽簽FTA也喊了很久了,但過程中,中共高層領導人對此一直不置可否,顯然中共當局目前設定的主要目標,是儘速完成簽署兩岸ECFA。至於台灣另外去簽署FTA的問題,現在形勢尚不清楚,中共當局的確不用急著去表態。否則,萬一表態失當,難免誤傷兩岸關係。
由於情況尚不明朗,大陸外交部面對相關的提問時,基於「專責部門的簡單立場」,當然要先求「政治正確」、「寧緊勿鬆」,難怪出現了日前讓我方錯愕的講法。但其先後的用字遣詞中,卻也留下了彈性空間,沒把路封死。無論如何,大陸外交部是專搞「政治外交」的,凡事都先從政治角度去考量,所以該部要針對台灣說出那樣強硬的話,我方也只能表示遺憾。
幸好,當今世界上不但有政治外交,還有等量齊觀的「經貿外交」。後者才是FTA運行的主要路徑。而我方在經貿外交領域,通過與大陸當局的協調,目前已取得相當大的迴旋空間。WTO(世貿)、ADB(亞銀)、APEC(亞太經合會)等國際組織,都有我方的穩定席位。其中,WTO就是FTA的「本源」與「母體」。換言之,我方既已為WTO的會員,當然有權與WTO的其他成員,在WTO的規範下簽署FTA。這一點無論大陸當局是否充分認同,台灣方面總有堅持的空間。
總的來看,我方將來要對外簽署FTA,一定有路可走。但也必須認識到,兩岸關係很特殊,雙方的協調與相互理解極為重要。因此,台灣將來對外洽簽FTA時,必須在考量大陸影響因素的情況下,採取一些「實事求是」的做法。諸如,在對外洽簽FTA的過程中,應同時就此課題,主動與大陸當局保持溝通與協商的狀態。這種做法,雖可能被反對黨批評為「自我矮化」,但坦白說,在今天的現實環境下,若不這樣做,可能一個FTA也簽不成。更何況,兩岸雙方若作這方面的協商溝通,主旨可以設定為「台灣與其最大的經貿往來對象取得共識」,而非「徵求大陸當局同意」。甚至,如有可能,台灣也可以和美、日、歐進行同類的協商溝通,因後三者也是台灣的重要經貿往來對象。一切只要把握住經貿關係主題,就沒有什麼矮化不矮化的問題。
再者,我方將來若真有機會對外簽署FTA,則在名份上也可以彈性處理。對手國家若同意用「中華民國」,我方當然最高興。如果不能用此國號,則我方也不必排斥用「中華台北」或「台澎金馬(TPKM)」。尤其後者是我國在WTO的正式會籍名稱,為普世所共認,我方用之實順理成章。
另方面,我們也要建議大陸當局,應該採取一種寬宏的心胸,來包容台灣對外簽署FTA之事。因為FTA事關台灣對外貿易命脈的存續,也與台灣的民生息息相關。大陸包容該FTA,就是在照顧台灣民眾,也將有助兩岸關係更進一步和平發展。還有,在兩岸ECFA架構下,台灣經濟越「外向」,對大陸越有利。因為充分全球化的台灣經濟,將能協助大陸經濟更快走向世界,並從中掌握到更多的轉型升級與後續發展的動能。大陸當局若能從這個角度著眼,當會發現,台灣之對外簽署FTA,將是兩岸關係發展的資產,而非負債。
2010.06.13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