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開始,中國大陸陸續推出企業所得稅新制、勞動合同法等,加上研擬中的「工資條例」,台商在中國大陸的生產性經營環境已經大不如前;另方面,最近在富士康、本田事件下引爆的工潮,更進一步催動了台商回台投資的意願。這也正是近年政府積極推動之事,例如自2007年起即設有「台商回台服務辦公室」,以專人專責處理台商返台的工作,包括協尋土地廠房、投資優惠、升級轉型諮詢與協助等,只是未見起色。因此,縮小其間的認知差距,將是能否成功吸引台商回台的關鍵。

近年台商回台投資生產性事業的成果不多,主要原因之一是,台商總是會問:回來可以做什麼?當時台商會問這個問題,顯示出兩層意義;一是台商的確有回來投資的意願,否則就不必問這個問題;二是這些台商回台,可能不想做同樣在海外做的事,否則也不必問這個問題。

以同樣的生產行為,台商比較優先的選項,還是會選擇往大陸或東南亞遷移,除非有其他生產模式或新興產業值得嘗試,否則即使有意願回台,卻不一定化為具體行動。先前,政府為吸引台商回台,也曾研究設置所謂「經貿特區」或「台商專區」,以嘉惠台商;但此特區怎麼個「特」法,卻有不同想法與思維,如提出第三代加工出口區構想,希望藉由降低區內賦稅、租金及放寬外勞限制,吸引台商回台;也曾思考擴大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為之。

不過,據相關部會的非正式了解,被鎖定回台的中大型台商,最關心的還是外勞占本國勞工比率及外勞基本工資脫鉤的問題,因而無論是何種形式的特區,倘若無法明顯區隔出特區內外的外勞比率及工資差異,台商在成本比較下仍是不會回台的。但是,談外勞比率或基本工資脫鉤的問題太過敏感,以致設立特區的構想也不了了之。由此可知,過去特區政策的一大矛盾是,台商基本上無法回台做同樣的事,政府卻希望以降低成本做為誘因,希望台商回台做在中國大陸已做不下去的事。

隨著大陸調薪風潮興起、土地成本上漲,以及終將面對的人民幣升值問題,中國大陸的生產條件正日趨嚴苛,政府此時欲以低成本優惠吸引台商回台的政策,恐怕未必能奏效;中國大陸之所以成為世界工廠,與其隨時可設萬人工廠的經濟規模有關,其他開發中國家無法複製,又豈是台灣能走的路。政府備齊土地及水電、放寬外勞比率、彈性定義基本工資,甚至提供低利資金、輕稅環境,那還缺什麼?只差訂單就可以開工了。但反過說,如果目前本地企業也能擁有這些優惠及便利,說不定訂單也可增加,又何需台商回台。

以往經貿特區設計的另一盲點,是如何平衡特區內外間的落差,如果區內區外差異很小,顯示不出特別,也就無需設特區;但差異太大,又何以獨惠台商?因此,經貿特區要真能具體落實且不會引發爭議,一定是要建構在台商與本地企業互補的條件上。我們都瞭解,台灣過去的成就與優勢,包括了海外台商的大規模生產能量、台灣本地的中間財量產能力、創新能耐及多元文化,但可惜的是,這四大優勢未能有一平台,予以有效整合。

因此,經貿特區最需擁有的「特別」,應在於發揮上述的整合功能,以彙集外商、海外台商、國內企業的研發創新、試產及高階製造於特區中,使此特區得以扮演新經濟發展模式的試驗場域;中國大陸都可以有天津生態城的試驗,台灣應該更有條件從事未來經濟的試驗。這時候的台商,當無須再問回來做什麼;因為,只要有想法,遍地都是為你所用的創新資源。

 

【2010.06.12 經濟日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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