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七月一日起,全面實施有聘僱外勞的重症患者,可申請到宅評估鑑定,惟患者恐需自費三千至四千元。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昨(九)日指出,估計全台至少有八十萬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重症患者可受惠。

除了部分縣市,現行有意申請外籍看護的重症患者,得先到醫院接受評估,往往造成重癱患者家屬需勞師動眾的不便,近來也引發爭議。為此,衛生署近日協調各縣市政府在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建置單一窗口,提供民眾申請到宅服務,但設有部分申請條件限制。

蔡淑鳳說,到宅服務的申請資格限於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其他經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的標準。她估計,全台至少八十萬名領有身心障礙的重症患者,可受惠。

不過,她也說,申請到宅服務的患者恐需自費,包括支付出診訪視費(含醫師及醫事人員各一名)約一千七百至二千元,評估鑑定費七百至一千元,與交通費等。而民眾從申請到獲知結果,大概一個月,訂於七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2010.06.10 台灣新生報 /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