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計畫補助地方發展公共運輸,從今年起將分三年編列一百五十億元預算;交通部長毛治國在立法院表示,全台有一半以上的縣市公共運具使用率不到百分之六,中南部許多公車,是北部用了七、八年後淘汰的二手車,因此交通部將補助地方換車;不過公共運具使用率偏低與車輛老舊之間是否有關,尚待評估,而且發展地方公共運輸是否必須買公車,也可再思考。
地方公共運輸使用老舊公車合不合理,與地方公共運具使用率偏低是兩回事;我們贊同地方公共運具應與都會區同級,改用較佳或較新的運具,若改用新公車參與營運,就可提高地方人士搭乘公車的興趣,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那麼地方的老舊公車就應立即換新,不應等上三年的時間。
依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台公共運輸使用率僅及百分之十三點四,而使用率超過一成的只有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其中以台北市的使用率最高,占百分之三十四。
都會區公共運具使用率高,而偏遠地區使用率低,應為環境因素;以台北市為例,人口密集、停車不便是民眾使用公共運具的主要原因,由於搭公共運具的民眾較多,也使公共運具發車較為密集,搭乘公共運具的乘客可以不必等候太長的時間,可激發民眾使用公共運具的意願,成為良性循環。
偏遠地區的情況剛好相反,在環境上民眾使用私人運具並沒有停車問題,加上這些地區人口較少,公共運具各站之間的間距不可能太近,發車的班次也不會太密集,這對搭乘使用的民眾都會造成不便,於是需要使用交通工具時,近距離騎自行車或機車遠距離自行開車,都遠比搭公車更有效率,使用公車的民眾自然愈來愈少。
交通主管單位提倡使用公共運具,不外乎提供公共服務與節能減碳兩個理由;站在服務民眾的立場,如果都會區的民眾有公共運具可以使用,偏遠地區民眾自應享有相同的待遇,可是城鄉環境差距使得服務的內容仍然難完全相同,譬如人口不多的地區就不可能享有捷運建設,以及密集的公車班次等服務。
若公共運輸的目的是為節能減碳,則對人口密集的都會區才有說服力,公共運具使用率只有百分之六的地區,硬要以節能為由發展公共運輸並不合理,本文之前已提到因為環境因素,偏遠地區要增加公共運輸使用率並非易事,試想一組柴油客車配上專任駕駛員,每日行駛固定路線卻僅載運少數乘客,可節多少能減多少碳?詳細計算下來可還更浪費。
因此真正需要提高使用率的反而是都會區的公共運具;以大台北為例,上下班運量尖峰時刻,交通紊亂車位難求,可是還是有許多民眾要開車或騎機車通勤,除了特殊的情況外,主要理由還是因為自行開車或騎機車效率高,或是比搭乘公共運具更為省錢,所以即使在市區自行駕車問題極多,但是仍然有三分之二的民眾寧捨公共運具而採用私人運具,這些間接說明了公共運輸運具尚未臻完美,甚至有不少缺陷而得不到民眾青睞。
我們不反對全台公共運具採用同一品級標準,但是提高使用率的方向則應更精確,不宜混為一談;如果交通部真有意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預算的編列及如何使用,還可以再檢討。
2010.06.08 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