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工安事故引發抗爭,麥寮居民圍廠阻路的行動,迫使台塑積極出面解決問題。作為全國標竿企業,台塑有義務提出具體計畫,落實六輕環保規範及回饋承諾,才能杜悠悠之口;而地方也應藉這個機會重新安排與台塑相處的架構,不宜變質為不對稱的政治操作。

六輕連續發生工安事故,引爆了當地居民積累十多年的怨氣,這筆新帳加舊帳,台塑必須謙卑接受,別無他法。其中,此次火災若造成當地居民和產業的損害,必須儘速賠償;當年承諾卻未實現的社區福利設施,五百公尺隔離水道,乃至排放黑煙等問題,都要設法尋求制度性的解決。如此,才能消除麥寮居民的憤怒和憂慮,洗刷企業「只會放雞屎」的汙名。

台塑與麥寮鄉民對賠償金額未達共識,若談判不成,勢將循公害糾紛處理法的既成規範處理。相對棘手的,則是雲林縣府要求台塑就其長期汙染造成居民健康及產業環境的損害,提撥高達三百多億元的「公益補償金」,不免給人「趁火打劫」的印象。從麥寮居民痛罵縣長「黑箱作業」,即可知補償和賠償的偌大利益,已引發縣府和鄉民之間的矛盾。

雲林縣府作為地方公害糾紛處理的主管機關,代表麥寮和台塑協商,其作為竟受到地方居民的強烈質疑,豈非諷刺之至?主要原因,是縣府並未依合法、透明的程序組織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卻自行擬就一部討錢祕笈,逕自和台塑高層闢室密談,就地討價還價。這種私下交易的手法,別說台塑覺得雲林縣府在趁火打劫,連麥寮居民若也覺得縣府在利用他們的災難撈錢,似也是合理的懷疑了。

放大視野來看,台灣環保運動累積廿多年的奮鬥經驗,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如果今天依然停留在「你圍廠、我討錢」的模式,即枉費了廿年所付出的社會代價。在一個法治國家,如果工廠亂放黑煙、製造公害,環保機關自可嚴加取締並限期改善,並透過專家鑑定給予受害者合理賠償。但若是平時縱容,等到出事卻胡亂喊價、算總帳,不相干的人又擠進來搶分一杯羹;這樣,環境和居民安全如何確保?企業經營又如何正常化?

台塑被視為一隻肥羊,但宰殺也得有個名目。最令人質疑的是,公權力該彰顯的時候卻不見蹤影,一旦出事,卻領頭在那裡瞎起鬨。蘇治芬先前率眾到行政院下跪、丟死蛤,麥寮鄉民也就跟著在地方阻路、丟死魚;蘇治芬曾指控中央不負責任,現在鄉民則懷疑縣長和台塑私下交易。這類泛政治化的操作,台灣多少年來品嘗過許多苦果,現在難道還不能進階到更文明的處理手法嗎?

馬總統近日提出「合法利益」的概念,說經濟和環保都是合法的利益,台灣不能沒有經濟,也不能沒有環保,必須藉由科學評估找出並存之道。從經濟利益言,台塑若不合法經營,例如未善盡工安、環保及睦鄰之責,即是不合法利益;但若合法經營,政府即應當給予信賴保護的法制支持。同理,依照環保工安規範,政府督責廠家並在違犯時給予懲罰,這些皆是維護了合法的環保利益;但是,倘若政府平時督責不嚴,只是流於幾名政客與廠家的檯面下交易,而將社區的環保與睦鄰工作拋置於密室之外,這種利益絕非「合法」的利益。

反過來看麥寮居民的合法利益,他們呼吸的空氣、飲用的水,是否受到六輕長期汙損,絕對不容打折扣。政府要拿出科學數據讓民眾信服,台塑要盡其可能照拂麥寮人健康,這是大企業無法迴避的睦鄰禮儀。即使不在當地興建醫院,至少動用長庚醫院的龐大資源來提供麥寮鄉親長期照護,應是義不容辭。台塑與其窮於應付政客需索,想要由他們擔任政治保鑣,何如誠心實意改善社區睦鄰工程?

六輕事件是台灣環保進程的重要地標,台塑和雲林不能只在那裡為錢爭得面紅耳赤,而要把雙方的責任落實為具體且可以檢驗的環保標準與法律機制,使這個經驗讓台灣其他企業和居民也能參照學習。

 

【210.08.21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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