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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ECFA已簽署完畢,但租稅協議卻遙遙無期,最近又有在台灣上市的大型公司被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查移轉訂價,將被兩岸重複課稅,台商很無奈,會計師呼籲,兩岸租稅協議有必要早日洽簽。

 台灣的高科技電子公司、筆記型電腦大廠在中國大陸被嚴厲查稅的情況早就存在,但最近又有新案發生。

 資誠會計師廖烈龍表示,中國大陸最近有家A咖級台商被國家稅務總局約談,要調高其在大陸的利潤,理由為,中國大陸的製造對台商全球利潤的貢獻最大,台灣的研發和接單反而其次,要求台商只能保留「固定利潤在台灣」,其餘的利潤都歸併放在中國大陸,此意即是要調高台商的所得稅。

 原本這家台商認為,根在台灣,台灣母公司的研發、接單才是最重要,在大陸的子公司只是製造,因此分配利潤時,留「固定利潤在大陸」,其餘歸到台灣,並且也在台灣繳過稅。但在人家屋簷下,這家台商將會和大陸稅局協商出一個價碼,繳一些稅。

 因為兩岸沒有租稅協議,台灣國稅局無相對應調稅額,就成了重複課稅。而且,未來,台灣財政部可能也不能接受台商降低在台灣的所得,台商就成了夾心餅乾。

 「這家台商想搬到中國大西部,減少被查稅的機率」,廖烈龍轉述說,台商除了租稅風險之外,加上員工成本上升,確實很想西移,但依他看,頂多幾年後,大西部的台商遲早也一定會被查稅。

 漢邦會計師史芳銘表示,大陸現在查移轉訂價的稅務員人手不足,所以多只挑大型公司在查,例如,在東皖的1個鎮,1年選3家稽查,有30個鎮,共查100家,不一定都是台商,但大型的台商就會被選中,依規定,核課年限10年,雖不會處罰,但會加計利息,以3年的平均定存利率加上5%計算,例如,4%加5%等於9%,如果被查到的是3年前的所得稅,就再乘上3,利息27%。

 台商西移有多重考量,人工成本上漲是主因,租稅的因素小,但未來中國大陸一定會增加移轉訂價的查稅人員,史芳銘說,稽查密度會更高,兩岸的投資越來越多,應加速簽署兩岸租稅協議才對。

 

  • 2010.07.09 工商時報 /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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