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市國稅局5日表示,98年度綜所稅正進行退稅案件的審查工作,民眾提供相關單據若未符合規定者,申報費用會遭剔除。同時,暑假期間若子女在外打工,所得薪資單據最好保留,一旦遭到業者違法虛報,才可提出證據,免遭補稅。
為使首批退稅民眾早點收到退稅,各區國稅局正在進行98年度綜所稅的退稅資料核定工作,民眾若符合首批可以在月底收到退稅款者,屆時卻沒收到退稅,很有可能是核定為需要補繳稅,國稅局會在明年1月間,發出核定通知書,告知補稅原因,其中出現前後落差,與民眾所提的單據是否合乎稅法允許的申報單據,或者遭到企業惡意虛報所得。
高雄市國稅局指出,檢核民眾所提出的中醫診所自費就醫單據,許多因不屬於「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範圍,而遭到國稅局予以剔除。
除了可能申報費用遭到剔除之外,另一項可能要補稅的原因,是來自子女打工收入遭到業者惡意虛報。
國稅局所提供的所得資料,主要是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至於已成年但仍就學中的子女所得,則會被另外處理,相關所得資料必須由已成年子女從網路上取得,或者向國稅局申請查調所得,許多父母都輕忽這部分的資料。
高雄市國稅局舉例指出,近期有一案例為子女在暑期打工,總計領取2.3萬元薪資,卻遭企業惡意虛報23萬元薪資所得,造成父母申報綜所稅時,本應退稅卻變成需要補高額稅款,所幸當初該案例中,父母將相關所得資料進行保留,最後國稅局裁定免補稅。
- 2010.07.06 工商時報 /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