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衛生署日前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規範醫療院所門診掛號費不得收取超過一百五十元、急診則不超過三百元。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昨(二十八)日指出,經調查,目前仍有二十家院所的門、急診掛號費超過上限,盼七月一日起,全國醫療院所全面配合實施,若仍有醫院不配合,屆時將公布院所名稱。

基於醫療機構收取的掛號費落差很大,加上立委提案督促,衛生署日前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規範不分層級的醫療院所的門診掛號費為零-一百五十元、急診掛號費則從零-三百元不等,並訂於七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但因「掛號費」屬行政管理費用,不需經過衛生主管機關核定,遭外界質疑無法可罰,無疑是玩假動作。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昨天回應,經查,目前全台僅有二十家院所的門、急診掛號費超過公告上限,待七月一日正式上路,若仍有醫院不配合降價,將請衛生局輔導,若仍未符合標準,就會公告醫院名單,盼用公眾壓力督促降價。

除此,為減少民眾就診負擔,現行民眾到醫院就診,若經醫師指示擇日再到院做檢查者,均已要求檢查當日免再收取掛號費用。另,有關民眾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到醫療機構請領藥品,若無看診且醫療機構亦無調閱病歷事宜,也不得再收取「掛號費」或「病歷調閱費」。且前兩項掛號費管理規範,也已納入醫院評鑑項目督促。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到不同醫療院所看病,收的掛號費也不同,對此,衛生署自七月一日起實施」,門診掛號費為零-一百五十元、急診掛號費為零-三百元元。

陳太太表示,帶剛滿周歲的兒子到一間診所,掛號費加上部分負擔共收一百元;到另一間診所其掛號費加部分負擔才收五十元;但到其他間診所則收取一百五十-二百元不等的金額。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掛號費所收取的金額與醫療院所的層級及行政成本等有關,也會因此做不同地調整。

疑問一:若每家診所都將掛號費設定在一百五十元,再加上診所的部分負擔為五十元,看一個感冒可就要花二百元。對此,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組長朱顯光表示,若原收掛號費是一百元者,不會因此調高掛號費到一百五十元;但若原收掛號費為二百元者,則必須降到上限一百五十元才行。

對於急診掛號費上限降到三百元,也會影到許多院所,但對民眾而言,則能省下荷包。

醫改會也表示,各地衛生局應管好轄區內的醫療院所,將不合格的名單公告、更新,以讓民眾能獲得詳細訊息;另,對於有掛號費超收狀況的醫療院所,醫改會也建議應提供專線讓民眾反映給主管機關。

 

【2010.06.29 台灣新生報 /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