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靠門牌找地點,卻常找不到門牌,又急又氣。台北市民政局月初展開全市大清查,建物外未釘門牌,就發放通知單,提醒要釘門牌。民政局已草擬「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目前於議會審議,一旦通過,未釘門牌可處600元罰款。

以往北市府對門牌管理依照「台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但對門牌脫落沒有罰則,也無法強制住戶釘門牌。

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約有160萬個門牌數,新建大樓多半會有門牌或自行設計的門牌樣式,主要是老舊公寓,可能因門牌脫落或一樓店面頻裝修,自行取下門牌。

民政局表示,全市戶政所月初起派員到各區清查,除了瞭解門牌設置情形外,也會發送通知單,提醒未釘門牌的住戶申請門牌。

民政局說,為方便民眾找路,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將強制規範民眾釘門牌,草案可望於市議會下個會期逕付二讀;條例通過前,民政局只是「提醒」申請,一旦正式實施,若發現民眾未釘門牌,經勸導仍未改善,才會開罰。

民政局表示,依規定,門牌最好統一釘在門口左上角,若實務上有困難,也要釘在明顯處,不過,最重要是釘門牌,不會因為位置不對而開罰。

另外,許多建物會自行設計門牌,民政局指出,民眾另行設計的門牌樣式美觀又漂亮,一旦強制釘門牌,市府不會要求民眾取下,但仍要依規定釘市府版的門牌。

至於門牌跳號是否會一併解決,民政局說,門牌整編涉及層面廣,門牌更改住戶必須重新申請身分證、權狀等許多重要資料,不會貿然整編。

民政局提醒,若門牌脫落或污損,可向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一面工本費64元,申請時戶政所會先發給紙質門牌,約2至3個月可領到門牌。

 

2010.06.16 自由電子報 /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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