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自行車違規停放人行道、騎樓等情況嚴重,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研擬,將創全國先例實施拖吊,等十五日市政會議經市長郝龍斌裁示後實施。(中央社)
習慣自行車違規亂停的民眾,下周起當心吃罰單!
台北市人行道上自行車違規停放情形嚴重,阻礙行人通行空間,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研擬下周起,將率先全國實施自行車違規停放拖吊,就等十五日台北市長郝龍斌裁示後拍板上路。
由於目前並無強制規定自行車烙碼,北市交大表示,取締時採「拍照存證」方式,包括違規停放、集中保管和車主領回時都會拍照,尤其領車時車主也必須入鏡,避免同一部車有多人認領的弊端,若發生「一車雙包」情形,冒領車主將依偽造文書、侵占罪嫌移送法辦。
北市交大隊長方仰寧表示,自行車違規停放取締有法源依據,並無爭議,不過拖吊後的保管移置費用,交通局研擬拖吊費兩百元、保管費每天五十元的方案,還未經議會同意,因此自行車若違規停放遭拖吊,車主除了繳罰單外,領車暫時不會收移置費用。
北市交大目前規劃以捷運科技大樓站為優先示範區,若執行情況良好,將進一步擴及公館站、台大醫院站、市府站等,最終目標全市實施,還給行人舒適的通行空間。
自行車違規停放遭拖吊的民眾,北市交大傾向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慢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罰款新台幣三百到六百元,不過方仰寧也說,九十五年曾與北市停管處合作,針對台大周邊的違規停放自行車拖吊移置,結果車主不僅不來領車,還回頭向警方報失竊,最後這些無人認領的自行車只好交由環保局報廢,「拖愈多警方負擔愈大,因此是否開罰還要審慎評估。」
「在自行車定位、車籍制度和配套措施未清楚前,北市貿然違規取締並不妥當!」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強調,在欠缺烙碼或簡易車牌的狀況下,僅以拍照方式來認定車籍,甚至藉此開罰絕對會爆發爭端,他建議北市府應多布建合法的自行車停車空間,再配合交通部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至少還要兩年才是相對成熟的取締時間。
【2010.06.14 台灣新生報 / 記者蔡明樺/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