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親並企圖加害妻女兇嫌張姓廚師,自殺後留有遺書,表示「活得非常痛苦」,行兇動機難解,至今仍是一團謎霧,張妻一度清醒,尚未脫離險境,故無法從她口中獲得明確答案。
在一般親友印象中,張嫌是一個「很古意的孝子」,也是一個「很溫柔善良的父親」,為什麼會下此毒手,相當令人感到納悶。不管最後因由何在,他的犯罪行為都沒法得到任何人諒解。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鄭瑞隆研判,張嫌可能精神不穩定,才會在極度沮喪情況下犯案,或者具有毀滅性人格,平常看起來好好的,但心情、思緒生變的時候,就會產生玉石俱焚的衝動。在理論上,這種可能性蠻大,可是所有人都有這種突發性的失常心態傾向,用這樣性格來推論命案的發生,仍無助於解釋社會諸多行兇的潛在壓力。對於兇嫌這種近乎瘋狂的暴力行徑,我們必須加以強烈的譴責,並嚴禁這種病態心理的擴散影響。
冷靜探討兇嫌的滅門殘殺動機,初步似可歸納為幾項重點:一是不滿父母財產的分配方式。二是再度向父母借錢而遭到嚴拒。三是不想死後牽累家人留在世間受活罪。四是強烈自尊心熬不住內心壓抑後的愧疚。五是內向性格所激發出的暴烈殺機。六是對前途充滿一片灰暗的絕望。歸根究底,他對生命已不留有一絲一毫的眷戀,想把全家人都帶往「極樂世界」去。
張嫌自以為人死了就一了百了,殊不知卻殘留一償不完的心債和情債。當所有妻女都存活下來之後,她們將如何面對這一夕之間全部破滅的景象,「死者已矣,生者何堪」,或許因玩股票欠下一些債務,一時無法了卻心頭的牽掛,認為帶走所有的,就可以帶走所有煩惱,結果事情鬧大了,生前原是一名「孝子」,死後竟變成「最不孝的惡魔」,這是多麼諷刺的景象。
事實上,當任何人自己想死時候,沒有權利要找一些陪葬的人,在法律沒有立法之前,連醫生擅自為彌留病患拔管安樂死時候,都犯上醫療疏失殺人罪。不久前,曹姓女童遭生母強制雙雙燒炭自殺,引發社會強烈非議;日前又發生一起丈夫強押妻子一塊駕車衝進海港雙亡慘劇。大家都有一種共識,那就是誰都沒有權利任意剝奪別人生命,古代帝王駕崩時,常找貼身宮女或嬪妃陪葬,被視為最殘酷不人道行為,現在民主文明社會,豈容對無辜生命作此慘烈的處置。
際此日新月異時代,人權備受重視,沒有一個人生命不是價值連城。所以,每個人要珍惜自己性命,還得尊重別人性命,當你萬念俱灰,想結束自己性命前,不妨多想一想,激發「生的本能」意識,鼓舞自己存活勇氣,告訴自己「存在先於一切」,人有存亡,才有價值,把自己從死亡邊緣拉回來,萬萬別把痛苦留給家人。大陸又爆發一起十死十二傷砍殺案,把幼童視為報復對象,是何其喪心痛狂的惡行,是故,愛己愛人是人類共同的天職。
2010.05.15 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