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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罐裝食品或藥品會在瓶子內附有乾燥劑或棉花,台北縣亞東醫院藥劑部主任孫淑慧提醒,不論是藥品或保健食品,一旦在瓶子開封後,便應將裡面的乾燥劑或棉花丟掉,因為棉花可能吸附濕氣及髒污,而乾燥劑則是一接觸空氣後,吸濕功能就降低,建議應予丟棄。

根據康健雜誌今天公布調查,有超過6成民眾以為瓶內的乾燥劑或棉花,在開瓶後仍應繼續擺著,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

另外,保健食品在瓶罐開封後應多久食用完畢?孫淑慧說,有5成3的民眾誤以為是根據瓶罐上標示的保存期限,其實正確的作法是在開封後3~6個月就不要再使用了,容易變質或潮解,但答對的只有不到1 成民眾。

 

【2010.04.28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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