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自用車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定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稅單已於日前全部寄送完畢,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未收到稅單,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或臺北車站、頂好捷運地下街便民工作服務站申請補發。

該處表示,納稅人收到稅單後,除可持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還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轉帳繳稅;或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另外,繳納金額若在2萬元以下,自3月27日起至5月2日止,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OK等便利商店繳納。自今年1月1日起除了以信用卡繳稅外,其餘繳納方式,納稅人均免負擔手續費了。

該處鼓勵納稅人利用稅單上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辦理轉帳納稅,自下期起就可以約定之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稅。該處同時表示,民眾若有相關疑義或辦理使用牌照稅相關事宜,可就近向其所屬各稅捐分處洽詢,如尚有其他疑問亦可上該處網站(網址:http// www.tpctax.gov.tw)查閱或撥打該處電話23949211轉181或182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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