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國家的政府,認為外國政府不法拘禁其國民時,它能做些甚麼呢?本月,中日兩國之間爆發的爭端可謂劍拔弩張,焦點想當然都集中於領土糾紛,即兩國對同一片無人居住之列島─釣魚台群島,在日本又稱尖閣諸島─主張互不相容的主權。不過,中國所採取的,用以幫助被拘禁的中國漁船船長脫離日本刑事偵查的方式(見圖,美聯社),無疑是一些國家正在研究的,因為這些國家與中國或其他國家之間,也存在類似問題。

     例如,從這個事件中,美國政府能不能夠學到,如何更有效地保護其在中國受到指控的國民?美國公民薛鋒目前在中國受到的指控,已困擾美國官員很長時間,中國這次的成功,是否至少應當促使美國考慮使用其他一些可能的方式來幫助薛?薛先生是華裔美國人,在芝加哥大學獲得地質學博士學位,後投身商界。他因幫助其美國雇主購買中國石油資源的商業數據庫,已被拘禁將近三年。中國對薛的偵查和審判違反了中國《刑事訴訟法》、《中美領事條約》和其他國際標準的相關規定。今年七月,在長期延宕的程序後,薛被以「為境外刺探情報」和「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定罪,並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他的案件目前正在上訴階段,但依舊是迷霧重重。

     在來自薛的家人和大學同事、媒體、人權批評家以及其前任雇主的壓力下,美國為薛所做的,比起一般國家為保護其國民免受外國刑事司法制度傷害的通常作法都還要多。薛的名字出現在每一個美國試圖要求中國釋放的在押犯名單上,也經常在外交互訪的場合中被提起。領事條約允許領事官員每月探訪薛,為了顯示此案舉足輕重,美國不是派一般領事官員探視,而是由駐華大使或其副手,親自前往探視,並與薛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有限交流。歐巴馬總統本人,也在去年十一月與中國主席胡錦濤的會談中,特別討論了這個案件。上周,美國助理國務卿波斯納也在聯合國,向來自中國的代表提出了這個案件。

     除此之外,美國還應當做些甚麼呢?由於列島事件涉及重大領土糾紛,因此中國不僅動用了經濟、政治和外交等各方面的制裁,還拘押四名日本人,用意明顯,同時也威脅會進一步採取反制措施,迫使日本遣返漁船船長,使得日本顏面掃地。誠然,這次的勝利也並非沒有代價,除引發對中國「和平崛起」的懷疑之外,與中國有領土糾紛的眾多鄰邦也因此愈發憂心。

     期待美國照搬中國的方式,是不現實且不適宜的。但是,要使中國領導人關注薛所遭受的不公待遇,以及該案對中美關係的不利影響,即便不採取恐嚇的方式,美國也可以做得更多。國務卿希拉蕊,甚至是總統,早就應該借一次新聞發布會或演講的機會,公開表達對此案的關切。國會的重要成員,以及美國商業界具有影響力的代表,都應當為此案大聲疾呼,尤其對於後者來說,早就該認識到事關其自身利益。

     超常規的做法也會被證明有用嗎?一九六七年,時值印尼對中國國民的迫害達至頂峰,而中國正經歷文化大革命的浩劫,被摧殘得奄奄一息。時任外交部長的陳毅(已故),溫文儒雅,通過詩詞和其他較為傳統的方式,來表達對違反國際法行為的抗議。國務卿希拉蕊是不是也應當為薛賦詩一首呢?無疑,薛及其妻子、孩子所經受的苦難,在戲劇當中是不乏素材的。中國官方新聞機構新華社,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就將案件演化為一個家庭「折磨」的故事,更何況,和被日本拘押的中國船長不同,薛確實受到過來自審訊人員的,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刑訊折磨。

     抑或許,希拉蕊應當說服其夫柯林頓來幫助解救薛?畢竟,他在去年曾解救兩名在北朝鮮被定罪關押的美國記者。當然,鑒於另外一位美國前總統卡特,上月成功地從北朝鮮解救了第三個所謂的美國罪犯,或許這次他可以在北京試試運氣,儘管美國國務院不見得喜歡他擅自行動。但畢竟,三十二年前,是卡特完成了中美建交這一具有挑戰性的任務。

     今年夏天,發生在美俄之間的令人震驚的「間諜交換」,發了一種不同的可能性。雖然中國並未聲稱,薛為受雇的石油資訊公司收集信息,是在為美國方面從事間諜活動,但是,在不就薛的定罪合法性作出讓步的情況下,美國也許能夠利用針對他的有關「國家秘密」的指控,來安排一次交換,交換對象則為因替中國從事間諜活動,而近期在美國法庭被定罪的華裔人士中的一個或數個。

     中國領導人是時候認識到,這個案件不僅將薛置於不公正的苦難當中,還有損中美關係。要確保作出讓步以換得薛的獲釋,美國應該要求中國,就給薛造成的傷害進行道歉或賠償。畢竟,這不是一個主權爭議,而是有關如何公正行使主權的問題。

 

(作者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作者擔任薛鋒家人的公益法律顧問。英文原文請參www.usasialaw.org。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韓羽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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