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小心翼翼與司法問題「保持距離」的馬英九總統,終於出席了法界的「研商反性侵法案會議」,除了對修法問題明確裁示,還強調司法必須貼近庶民感受。

連續幾則幼童遭性侵卻被法官認定「未違反意願」的事件,讓民眾怒火延燒,臉書上30萬人連署抗議,總統府也收到四千多封陳情信,逼得馬總統親上火線,言必 稱「庶民」,也可見「臉書力量大」!事實上,法界最近深感眾怒難犯,日前一場研討會上,有法官直言是否要「辦案不看六法全書,看臉書」。就司法獨立性而 言,這不是正常現象,凡事鬧成「輿論審判」可不是好事。

但台灣的司法演變出這種形象,卻是其來有自,甚至可說自取其辱。出席該場研討會的地院法官,痛罵最高法院是大恐龍,動輒以不當判例為準則,將下級法院的判 決撤銷發回,造成下級審法官只好把上意當聖經,而不在乎社會觀感。法院的判決就是這樣越來越偏離民眾感受,越來越偏離常識判斷,弄到今天物極必反,眼看著 要擺盪到「不看六法全書看臉書」那一端去了!過猶不及,都是大災難。

活在侏儸紀裡的台灣司法界,包括檢察官,是該醒過來看看外面的真實世界。最近除了連串性侵幼童案件犯眾怒之外,立院一場公聽會裡,藝人陶子嗆法官,也就是 因為法官的判決書裡顯然對演藝事業有定見,對兒童教育及心理學也缺乏專業素養。法官都有「我心如秤」的自信與自許,但如果一來這個「秤」與社會認定的公平 量尺有差,二來公權力的自信變成自滿與專斷,就不免把自己豢養成庶民眼中的「恐龍」。從陶晶瑩到曹興誠,從受害女童的家長到30萬名網友,如今對司法都是 這樣的感受,也難怪司法改革不能再等。

馬總統說司法不能孤立,更不能有知識和權力的傲慢。現在看起來,如果連下級法院都不滿受制於最高法院製造出「變態的審判文化」,則司法系統「孤立」之說當非指責過甚。法官雖未必要唯臉書是尊,好歹應有脫離「侏儸紀」的覺醒!

 

【2010.09.17 聯合晚報╱社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opofthevie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