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哺乳權早就是世界潮流,在台灣,母乳哺育也是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
「這裡是公共場所,餵母奶不太雅觀。」如果妳是身體力行母乳哺育的媽媽,不論是在美術館、車站或百貨公司,遇到小寶貝肚餓哭鬧時,肯定常聽到這句話。未來可以理直氣壯拒絕受干擾,立法院已一讀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禁止或驅離婦女在公共場所餵母奶,最高可罰3萬元。
走到那、餵到那!這是每個母奶媽媽的心願。2005年10月,卻有數名餵母奶媽媽在台北故事館內餵奶,硬生生被工作人員「請」出館外,促使台灣母乳協會展開一連串爭取哺乳權行動。
公開哺乳權早就是世界潮流,世界衛生組織2002年在「嬰幼兒餵食全球策略」中,呼籲各國政府保護、鼓勵及支持純母乳哺育6個月;在台灣,母乳哺育也是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
國民健康局強調,寶寶成長需要大量養分,滿月後常一天要哺育8至10次以上,寶寶餓了要即時吸吮到母乳,不限次數與時間,寶寶營養才足夠。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明定婦女在公共場所餵母奶,任何人不能禁止、驅離、妨礙,違者可罰6000到3萬元罰鍰;大型公共場所都必須設置哺乳室方便媽媽們餵母奶。
草案也規定,總樓地板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的政府機關和公營事業,總樓地板面積大於1000平方公尺的鐵路車站、航空站、轉運站、百貨公司,未來也必須設置哺乳室。
台灣母乳協會對此表示歡迎,但也希望立法院能盡速完成立法程序,讓母奶媽媽們能充分享有選擇餵奶地點的天賦人權。
爭取母乳哺育親善環境,台乳協會理事長林君怡也呼籲,哺乳沒有藍綠之分,ㄋㄟㄋㄟ只有一種顏色,就是純潔的白色,哺乳條例對媽媽、寶貝們相當重要,期望立法院能不分黨派,支持哺乳條例盡速完成立法程序上路。
- 2010.09.12 中國時報 / 李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