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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正夯,消基會調查發現,網路業者禁止消費者退貨的限制規定「落落長」,包括特定產品不准退貨、事先未告知就不受理、無理由退貨需自付運費,還有業者將消費者收到貨品後的七天猶豫期自行「縮水」為三天,都不符消保法保障預付型消費的規定。

宅經濟發燒,網購市場屢創佳績。消基會抽查十四家網購業者,發現全數限制消費者退貨權益,其中不乏知名網路購物平台Yahoo!奇摩拍賣、PayEasy線上購物、7-ELEVEn購物網站、PChome線上購物、GOHAPPY線上快樂購。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消保法保障消費者進行郵購或訪問買賣時,在收到商品七日內,不需說明理由,也不需負擔任何費用,都享有退貨權益。

網拍業者限制退貨規定多,消基會舉例,Yahoo!奇摩購物中心禁止消費者退換影音光碟、軟體等已拆封的著作權相關商品,及食品、耗材、花卉等消耗性商品;PayEasy禁止退換的品項還包括墨水匣、碳粉匣、食品、花卉、內衣褲等;GOHAPPY線上快樂購禁退美容保養品、健康食品、特價品等。

「消保法保障消費者七日猶豫期內可主張解約還款的權利,沒有例外商品可排除。」謝天仁指出,網拍業者羅列的排除項目,理由不外乎保護著作權、基於個人衛生、產品有保存期限等,但業者在販售時就能預期這些風險,不該以此為由標示不能退貨。

不少網拍業者規定商品拆封就不能退貨,消費者報導雜誌副社長徐則鈺認為,消保法中僅規定商品使用後失去解約權,並未規範拆封就不能退,部分商品不拆封就無法檢視,業者限制拆封後商品的退換權益,無疑剝奪消費者的檢視商品的機會。消基會要求網拍業者修改不合理的退貨規定,並呼籲主管機關介入調查,否則將移送監察院。

 

【2010.09.10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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