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越生越少,婦女對產後坐月子中心品質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導致坊間坐月子中心、產後護理機構林立。衛生署近日完成「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預告,把坐月子中心一併納入管理,並規範定金收費標準,不得超過總金額的一成,預計兩周後,八月下旬公告上路。

據統計,截至七月底,全台已有一百家合法的產後護理機構,以台北市的護理之家收費,每日的收費行情從新台幣三千五到八千元不等。但因坊間收取定金標準不一,為降低民眾因解約,遭沒收高額定金,引發糾紛,衛生署預告「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制定定金收費不得超過總金額的一成,若欲解約,則訂有階梯式退費標準,視離進住日距離,越早提出,違約金賠越少。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昨(四)日指出,過去常接獲民眾申訴跟坐月子中心的消費糾紛,多為住進去後,發現服務不周,想提早出院退費。

而草案規範,民眾若於進住日前三十一日前解約,賠償定金一成以下,於進住日前二十一天到三十日,賠償定金兩成以下,於進住日前兩日到二十日,賠償定金三成,若於進住日前一日解約,賠償定金五成以下,但若是進住日當天,則賠償金額不得超過百分之百。若民眾進住後,才發現不滿意,亦可獲剩餘未住天數的退費,但須賠償一成退費金額給業者,做違約金。但若退住理由,可歸咎業者因素,業者亦須賠償退費金一成費用給消費者,惟業者若因新興疫情,無法履約,則視為天災,業者只要退還原繳定金,不用多賠額外費用。

想了解有那些產後護理機構,可向各縣市衛生局洽詢,或上衛署網站查詢各縣市產後護理機構名冊(網址:http://www.doh.gov.tw,路徑:首頁→醫事機構開業登記資料查詢→機構名稱請寫「產後」;機構類別請選「護產機構」後,再點「開始搜尋」,即可查詢全國資料)。

 

【2010.08.05 台灣新生報 /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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