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已在六月底透過海基與海協兩會完成簽署,但因係採逐步到位的自由化模式,未來針對貨品與服務貿易,將會還有後續談判。很顯然,目前公布的「早收清單」只是其中一環,而ECFA所面臨的挑戰,也已逐漸從倡議紛爭,進入到態勢底定但實質效果將被嚴格檢驗的階段。

     其實,ECFA的自由化利益與所對應或擔心的調整成本,都還不是非常清楚明確,目前討論的依據,僅只是預估概算。即使ECFA在今年八月順利獲得立法院通過,最快也是明年1月1日才開始分兩年三階段實施的「早期收穫」,主要包括中國對台灣進口值達138.4億美元、539項的農工產品免關稅,占中國自台灣進口金額16.1%,以及台灣對中國進口金額計28.6億美元、267項工業產品免關稅,占台灣自中國進口金額10.5%。

     單從數量與金額來看,這份早收清單算得上是中國給台灣的「讓利」或見面禮,惟從經濟角度權衡,實際情況卻有差距。首先是中國從台灣進口金額本來就大過台灣從中國進口,以2009年為例,分別為837億與256億美元,比例超過三比一,因此台灣獲得較高比例的零關稅內容也極為正常。再者,台灣因這份早收清單獲得的利益,最確定的其實只是關稅減免或會計利益,總計可獲9億美元減免,而中國方面也有1億美元進帳,所以台灣約獲利8億美元。

     經貿自由化所圖的當然不會只是上述的會計利益,更重要的是經濟利益,主要來自於專業分工與規模經濟等效果,而能否實現主要關鍵則在於市場是否擴大。例如台灣產品對中國出口金額或在中國的市場份額,是否因為ECFA而增加,或者說名列早收清單的台灣產品能夠替代中國當地產品,並能對日、韓等其他國家對中國輸出的同類產品取得競爭優勢,實現後的利益才真正算是「收穫」。換言之,經貿談判所創造出的只是有利條件,未必保證最後的結果。

     當然,貿易自由化如能搭配明確的產業政策,則效果必然更加理想。例如新興產業的生物科技、文化創意與綠色能源等相關產品,都應及早規劃列入下一波談判的爭取名單。有人批評台灣這一次只從ECFA的早收清單得到面子,而中國得到裡子,主要著眼點即為雙方在談判桌上有沒有將長遠產業發展放在心上。

     反觀台灣對中國進一步開放,一來由於中國已是全球最大出口國,在許多中低階或勞力密集組裝產品具有超高競爭力,二來中國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其三是兩岸相對經濟規模懸殊,最後則是目前兩岸經貿尚未正常化,台灣對中國仍有1,378項的工業產品禁止進口等因素,兩岸驟然快速經濟整合,潛在經濟利益與社會成本兼具。社會調整成本主要透過失業率增加、薪資水準下降、所得分配惡化,以及政府的失業津貼或社會救濟支出增加等形式來出現。

     一般而言,台灣的弱勢產業、內需產業、中小企業,以及特定產業的中下游最容易受到ECFA衝擊,並在農產品暫不變動的情況下,台灣開放的壓力主要集中在工業產品,尤其是零關稅的產品如果落在原先禁止中國產品進口的1,378項中,則影響將比已經開放的7,201項更大。而在原先禁止中國產品進口的1,378項中,以金屬製品與紡織業的中下游為主,多數都是中小企業,家數與就業人數的地理區域分佈依次為北區、中區與南區。

     由於這一次台灣給中國的早收清單中,只有6項產品落在目前台灣對中國限制進口的產品範圍,則負面影響應屬有限。然而由於ECFA必須繼續談判,最後恐怕不得不讓「實質多數」的貿易都自由化,所以預料真正的經濟產業與就業衝擊,將發生在日後的談判回合後,政府主管部會就相關配套與準備,確實應當及早未雨綢繆。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ECFA的利益與成本相伴而生的觀念問題。一個經濟社會除非出現明顯的資源閒置,否則「有所得必定有所失」乃是經貿自由化的鐵律。換句話說,當一方宣稱台灣將因ECFA而產生鉅額利益時,其實也等於間接承認社會成本不小;相反地,一旦大力宣揚ECFA的經濟後遺症,也隱含著資本與人力等生產要素已重作更有效率配置,經濟利益也應當潛藏其中。目前朝野兩黨就ECFA簽署問題持續陷於極端對立,雙方各執一詞,似乎「真理」只站在自己一邊,這種態度是否正確,殊值國人共同省思。

 

2010.07.18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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