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少子化趨勢下,每個孩子都是寶,不用政府花大錢去宣傳,哪個父母不是以全部心力去保護孩子安全!然而,連串性侵兒童案遭法院輕判收場,只顯示,我們的法院對人情事理絲毫沒感受能力,僅斤斤計較法律條文的逐字解釋。尤其在性侵行為的判斷上,竟然會違背常識,要求一個幼童以表達「意願」與否作為定罪前提。這當然令為人父母者感到憤怒,很多人因此才察覺,原來身受司法獨立保護的法官們,竟可以不食人間煙火至如此荒唐的地步!
性侵幼童,於父母心中是天理不容;法院輕判,於人民期待是司法怠惰。透過臉書,很快便激起民怨,數十萬人齊發聲,現在又以具體行動走上街頭,政府與司法系統還能聽不見、做不到嗎?馬總統已表達聽見民意的心聲,但這是不夠的,還應該更具體提出改革項目與時程表。以總統之尊,宣示司法改革,絕非干預司法,而是為國家的長治久安、社會正義,奠下司法重拾社會信任的基石。
各界推動許久的「法官法」,也到了不能再拖的關鍵時刻。「法官法」一直受到阻力,來自於司法系統的本位主義與保守反彈,是主要原因。如今新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皆有「非體制內人士」的改革熱誠,既然如此,在總統與司法院高層的主導下,外有民意的要求,內有改革派司法人的努力,司法改革即便困難重重,豈有不趁勢張帆啟航的藉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