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凱擘與台灣大合併、中視與壹電視頻道申請被拒,到這幾天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的四三對決,NCC近來的許多行為,除了引發各界議論紛紛外,掌聲與肯定卻相對有限。更遠一點,我國無線電視數位化的規劃,幾乎與美、日等國同時開始,但美國已於去年完成並關閉類比頻道,日本則訂明年關閉類比頻道,並給予有線電視明確的數位化要求及租稅減免。反觀我國,十年來無線台數位化停滯不前,第二波數位無線執照與行動電視的發照時程也一延再延,有線電視的數位化指標與時程亦是一變再變,無所適從。

這種大格局延宕、小事件不斷的發展,顯示NCC可能存在著公共政策上「堆積主義」(incrementalism)的負面困擾。堆積主義是指決策者因受到各種條件限制,只以微觀、局部的方式處理問題個案,以期透過這種微小行為的堆積,逐步達到最終目標。堆積主義並非不能做為政策形成的機制,但在欠缺清晰的方向、整體藍圖與落實框架的指引下,即使每個小決定在微觀下看似合理,長期卻可能形成「小決定的獨裁」(tyranny of small decisions);最終的整體政策架構,反而是由眾多堆積的微小行為決定,而非政策藍圖。

以電視數位化為例,其成功的關鍵,是消費者歷經換機、加盒甚至漲價的改變後,節目內容增加多少新牛肉的問題。對此,外界不清楚NCC要以何種策略方法推動數位節目的發展,只看到以0.2%的政府持股與前科為由,做成拒絕新節目上架的決定。姑且不論這些決定的爭議,NCC推動數位節目的整體政策不清不楚,才是令人憂心之處。

又如無線與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推動,乃至於電信市場的競爭,實具有政策上的競合關係;特別是第二次數位無線電視台,將直接對有線電視數位化產生壓力,而有線電視的數位化與寬頻化,則可提升電信寬頻市場的競爭,但過去政府與NCC揭示的無線電視數位化與發照時程,一改再改,未受尊重;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除了只有棍子、沒有蘿蔔,連原本的棍子也可能隨著委員的更替而煙消雲散。這些小決定及不決定與整體方向的關聯性不清,卻阻礙了大局的前進,已然出現小決定獨裁的風險。

再看近期各界矚目的有線電視經營權換手問題。在數位匯流下,有線電視逐漸成為一種數位載具與平台,加上招商引資是政府後ECFA時代的政策主軸,因而關注的焦點不應在投資人資格,而應參考固網發照與南山人壽的經驗,制定出新經營者必須達成的發展指標(如數位化、資金到位)與投資承諾;凡能達成指標、提出承諾者,即使是私募基金,亦無排除之理,僅陸資得基於通信安全而另有考量。反之,無法證明其能達成者,即使是本國業者,也須三思。但要達成這點,NCC須以大局為基礎,及早建立通訊傳播業外資審查的通案準則,否則未來審查除口水戰不斷外,最後還是無法擺脫小決定的格局。但NCC組織法修正案中的兩派對立,令人憂心合議制下因共識難尋,反而惡化堆積主義。

漸被遺忘的通訊傳播基本法,其實已給予NCC明確的指示與適用彈性。例如基本法第6條要求,政府應鼓勵通傳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而且通傳相關法規的解釋及適用,應以不妨礙新技術及服務之提供為原則。更重要的是,第16條賦予NCC在通傳法規與基本法牴觸者,得依該法原則為法律的解釋及適用。所以,NCC最需要的並非法律工具及已提出幾回的政策藍圖與框架,而是回歸基本法所揭示的原則,並能前後一致、持之以恆地落實。

 

【2010.09.23 經濟日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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