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筆者在全國台灣研究會舉辦的「兩岸關係:共同利益與和諧發展」學術研討會上進行會議總結時,就兩岸關係相關問題發表了一些看法(詳見中國新聞社與中央社等媒體報導)。隨後,《聯合報》連續發表社論,就筆者言論所引起的「話題」,圍繞兩岸共策「目標創新」與「統一論」、「連結論」等問題展開了系列論述。

為讓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筆者的基本想法,避免另類解讀,我想再重申一下在會議上所談的兩個趨勢:一是目前兩岸關係發展雖然仍應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原則,但開展兩岸政治對話(並非政治協商或政治談判)仍是一基本趨勢。二是隨著經濟問題、「易」的問題的逐步解決,未來兩岸關係發展面臨更多的挑戰。

面對上述形勢的發展變化,筆者在總結時提出了破解兩岸政治難題、鞏固與深化兩岸和平發展基礎的幾個具體想法,即:一、在一中框架與「一中憲法」之間尋求連結;二、整理與細化兩岸現有共識;三、構建共同價值;四、加強政策創新。政策創新是兩岸關係獲得突破的強有力的切入點,兩岸關係發展的許多重大成果都證明了這一點。但筆者所強調的政策創新,絕非是要「共同『創新』一個比『統一』更有實現的可能性、且付出代價較小的『政治目的』或『政治目標』」。在設定創新目標時,我們絕不能捨本逐末,只要過程,不要目的,甚至「將嬰兒與洗澡水一同潑掉」。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性目標並不能和終極目標相對立,更不能用階段性目標替代或否定終極目標。以何種方式與路徑實現統一,當然可以創新;如何充實與完善統一的內涵,也可以創新,但絕不能借創新之名,將統一的終極目標完全虛無化,這種意義上的所謂創新當然是對政策創新的嚴重誤讀。聯合報社論中所提出的「兩岸的終極『目的』是否一定只有『統一』一途」?我想這一問題的答案是非常清楚的。在兩岸關係以和平發展為主軸的現階段,我們雖然不必將和平發展的進程事事都與和平發展的目的相掛鉤,但也並不諱言對中國最終統一的追求,無論何人提出何種創新政策,都絕不會放棄實現國家統一的基本原則與立場。

社論還認為,「統一是難度最高及風險最大的解決方案」,是「不可能的任務」,「即使實現了也很難收拾」。難度高,確實如此,也沒有人能夠否認。但「風險最大」、「不可能」、「很難收拾」之根據何在?是否有風險就可以放棄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這種想法「未免太不實際也相當危險」。

「是不是不統一,就不是一個中國?或是非要統一,才是一個中國?」大陸方面從來沒有人會如此認為。胡錦濤總書記對此也早有論述:「一九四九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四十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並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這一事實也為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所承認,只不過台灣有一些人不願或不敢面對罷了。

為了破解政治難題,眾多專家學者都在尋求兩岸歷史的、現實的連結,或是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政治的連結,這也正是筆者為何提出要在一中框架與「一中憲法」之間尋找連結的根本原因。在這裡,「連結論」有兩點需要強調:其一是一中框架與「一中憲法」之間存在著一個顯而易見的、最大的交集點,也就是「一中」,具體來講,也就是兩岸同屬一中,這是可以「聚同」的。至於「一中」的內涵,仍需要漸進「化異」。其二,「連結論」與「統一論」並非「意趣不同」,或是「前者」好過「後者」。不能將兩者人為加以分割,凸顯兩者的矛盾對立。「連結論」與「統一論」應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連結是過程,統一是目的,也就是聯合報社論所談的「連結論」是有「可能成為統一論的條件與台階」的。

令筆者感到欣慰的是,聯合報十七日社論在談及「目標創新」時,又提出了五條兩岸應追求的實質目標,即:一、不要偏離一個中國原則;二、台灣不要成為他國對抗中國的外國代理人;三、兩岸政權不相仇視敵對;四、兩岸人民相互友善友愛;五、兩岸互利雙贏。在筆者看來,這一「目標創新」的實質追求,與大陸所追求的統一過程中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吻合,是完全可以成為兩岸的共同目標的。真正實現了上述五個目標,兩岸間的「連結」也就會越來越緊密,離最終目標也就不是「不可能」了。如果說要追求「目標創新」,這也許才是需要我們「共策」的方向。

 

【2010.09.23 聯合報╱周志懷/大陸全國台灣研究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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