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在廈門投洽會開幕式後表示,兩岸後續還有投資保障協議等4個議題要進行協商,建議「大陸企業不急著赴台投資,等投保協議談好,兩岸有正常的經濟關係後再去。」同時,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則對於年底前談成投保協議,持樂觀態度。
這顯示在ECFA生效後,等兩岸完成投資保障協議之洽簽,則陸資來台投資將可望進一步成長。然而,除了投保協議之外,能否對投資項目提出「積極開放」政策,將成為政策目標能否達成之關鍵。
兩岸投資 從單向朝雙向
陳德銘有關「大陸企業等投保協議談好再赴台投資」之說法,顯示大陸對於兩岸投保協議之「定位」,除了保護台商投資權益、處理涉台經濟糾紛外,更強調「雙向投資」,以及「赴台投資投資環境的優化」。其中,促進兩岸投資從「單向」走向「雙向」,更為推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進程的重要政策。
事實上,早在2009年5月,大陸商務部陸續發布《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的辦理程序。大陸也鼓勵兩岸的行業協會、投資促進組織與仲介機構,為兩岸企業合作牽線搭橋,提供商機。
特別是兩岸簽定ECFA之後,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在第16屆魯台經貿洽談會上首度發表談話表示:「將會遵循市場規律,優化投資環境,積極穩妥推進大陸資本赴台投資」。但也呼籲「台灣逐步放寬投資領域,完善配套措施,為陸資在台投資經營提供公平合理的環境」,顯示「擴大對台投資已經成為後ECFA時期對台經貿政策重點」。
對台灣而言,自2009年6月30日台灣開放陸資至今,赴台投資的大陸企業共50餘家,投資金額為1.33億美元。該金額與台商在大陸的投資金額相比,仍不成比例。
究其原因,在於台灣強調陸資開放是以「先緊後鬆、循序漸進、先有成果、再行擴大」為原則,第一階段已開放包括製造業、服務業及公共工程等192個項目,開放比例約2成半,都採取正面表列,主要考量對台灣產業有幫助的為主。
陸企批評 政策重重設限
大陸企業對於台灣「循序漸進」的開放政策,認為是「在政策上設置了重重障礙與關卡,不僅投資領域、項目有嚴格限制,且在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審批程式等方面有諸多限制」,「在人員往來等方面還有諸多限制與不便」等批評。
大陸企業除了對綠色能源、生物科技、精緻農業、醫療照護、觀光旅館、文化創意等6大關鍵新興產業表達濃厚興趣之外,也希望開放公共建設的陸運項目、面板、第一類電信、商辦、線上遊戲、鋼鐵等。同時,由於大陸銀行來台雖能設辦事處、分行、子行,但尚不能「參股」,也使政府必須積極處理陸資銀行來台「參股」的問題。
ECFA簽署後,為達到兩岸產業互補與共同發展,政府實應積極研擬各產業之兩岸產業分工策略,應配合政府「搭橋專案」政策下兩岸進行交流合作之產業,研擬進一步開放陸資企業來台投資之業別項目,才能達成原定開放陸資來台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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