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似乎和恐龍有緣。前些天看了一場猛打廣告,由國外引進的《與恐龍共舞》劇場實境秀,懷著童心享受了一次遠古的時光之旅;另外就是在新聞工作上,不時會看到恐龍這個名詞。現實中怎麼會有恐龍?其實也不奇怪,正是這一陣子因為輕判性侵幼童,而引爆民怨怒火的「恐龍法官」是也!
無論是從電影或考古學,我一向就愛看恐龍,就像許多男人從小都有一段時間特別迷戀恐龍或超人,恐龍這種遠古巨獸,既是豪華的夢想,也是恐怖的夢魘。雖然恐龍早在六千五百萬年前就已滅絕,但透過人們的想像與研究,恐龍仍不斷地以魔幻寫實般的魅力,橫亙古今,穿梭虛實,影響著我們的思惟與情緒。
恐龍是活躍在距今大約兩億三千萬年至六千五百萬年前,貫穿了三疊、侏儸、白堊等三個世紀,支配地球生態系統超過一億六千萬年之久的古生物族群。近兩個世紀以來,自從考古學家陸續挖掘出龐大的恐龍遺骸(化石)之後,人類對這曾經統治地球甚久,卻突然消失滅絕的龐大物種,便充滿了好奇與揣測;因此,發現潛藏的恐龍、恐龍復活、複製恐龍等等的幻想綺思,一直是小說與電影創作上歷久彌新的主題。
但法官怎麼會被用恐龍來形容?這就牽涉到我們長久以來對恐龍的刻板印象了。通常,恐龍被認為是一種腦小、體大到不成比例的笨動物,而且其外貌必然是醜惡凶殘的;因此,不可理喻、反應奇慢甚至腦殘的,就會被叫做恐龍,而醜胖女性也竟然就在網路或媒體上被謔稱為恐龍妹,這當然是違反性別尊重,不足取也。
然而,恐龍始終是電影對地球的不解鄉愁,鄉愁不斷傳唱,總有時代新曲,穿過時光的帷幕、考古的發現與科技的進步,恐龍的現代角色已起了微妙的變化。一九九三年開始的《侏儸紀公園》電影系列,便全面顛覆了人們對恐龍的傳統認知,以迅猛龍為主的大小恐龍們,變成了一種極端聰明、凶殘敏感的狠角色;恐龍其實既不遲鈍也不笨,牠們有獨特的群體合作、溝通方式,機靈的學習與模仿能力,笨的、鈍的,其實是自以為是的人類。
更弔詭的是,在恐龍主宰地球的漫長歷史裡,隨著外在大環境的變化,恐龍物種的演化越加輝煌強悍,而正是在此一巨獸族群最繁盛的時期,那壯麗的樂章竟戛然而止!是小行星撞擊地球所引發的生態浩劫所致?還是物種更替必然的生滅循環?最終到底是留給哺乳類動物全新登場的舞台,化為數千萬年後地球新霸主人類詠嘆的史詩。
我不禁想到,一個政府或政黨、集團或公司、組織或團隊,長到夠大之時,便可能會染上一種莫名的「恐龍病」,既有恐龍的威猛,也有恐龍的危機;恐龍的生滅興衰,如夢似幻,恰似千古一瞬,是何足道哉或戒慎恐懼?
- 2010.09.14 中國時報 / 張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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