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兩岸文化論壇」日前在台北舉行,大陸文化部長蔡武建議:兩岸應積極為商簽「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創造有利條件。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另外倡議:雙方在推動文化交流過程中,應研議互設官方辦事處的可能性。
陸已多次提起文化協議
類似像蔡武的建議,大陸方面已經多次提起。胡錦濤是最早倡議者,2008年「胡六點」中就提到,「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弘揚中華文化優秀傳統,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使中華文化薪火相傳、發揚光大,以增強民族意識、凝聚共同意志,形成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力量」、「我們將繼續採取積極措施,包括願意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
2009年在長沙舉行的國共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中共政協主席賈慶林則再度提出簽訂兩岸文化教育協議。今年6月在重慶舉行的第5次江陳會時,陳雲林也意有所指的表達: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僅需要推進經濟合作,也需要弘揚中華文化;不僅需要厚植經濟基礎,也需要提供文化的養分,「兩會協商需要不斷開拓新領域,豐富新內涵,提升新水準」,希望將文化議題列入第6次江陳會中。
但是台灣方面對「兩岸文化協議」似有所保留,在第5次江陳會時,據說就以「尚未準備好」為由表達「目前無法討論」。此次在台北的「2010兩岸文化論壇」,又再次的迴避問題。
什麼原因讓台灣對「兩岸文化協議」趨之欲避?文化交流的事務不會比經濟複雜,台北官方之所以對此事態度消極,可能有下列幾個原因:
首先,馬英九總統8月31日接受專訪時曾表示,他上任後大幅開放兩岸政策,是為了跟上過去落後的進度。加上陸委會歷年的民調,認為目前大陸政策推動的速度「剛剛好」占最多數,所以馬認為,「現在可以維持這個速度穩健往下走,不必再快了」。這顯示台北並不希望兩岸交流速度過快。
台不希望交流速度過快
台不希望交流速度過快
其次,在兩岸已經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之後,若此時雙方再簽文化交流協議,那麼下一步就是馬上面臨政治協商。可是對台北而言,政治談判尚不成熟,馬英九在最近的媒體訪問中,特別提到對「兩岸政治談判」不覺得「有那麼急」。馬強調:不是兩岸之間的政治談判不重要,而是雙方累積到一定程度才有機會走到下一步。
再來,文化交流事項一旦被白紙黑字載入到協議,那麼台北今後在面對大陸一些具有「入侵性」性質的文化產品,譬如意識型態的作品、流行文化的藝術、甚至包括可在台灣落地發行的報章、電視與影劇,都將很難再予阻擋或拒絕。與其簽署的協議對台北有拘束性,還不如兩岸之間自由的交流,至少對一些不樂意進口的大陸文化產品,台北當局尚可加以規範。
最重要的,還是因為文化感染力實在太過於強,兩岸源自同樣的歷史和文化,一旦雙方簽署文化合作協議,那麼大陸的文化就會源源不斷地輸入台灣,就彼此的文化實力來對比,台灣的確很容易被同化、被感染,尤其是在台灣尚未決定未來與大陸到底是分是合之前,文化確是很容易縮短彼此的差距。相對而言,大陸已定「統一」目標,受惠程度必然較大,而尚未有定論的台灣,受到的衝擊就會比較大。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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