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部部長蔡武,近日訪台,出席「兩岸文化論壇」。在論壇上,蔡武呼籲,應比照《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兩岸應簽訂文化合作協議,推進兩岸教育文化交流。
長期以來,我們對於兩岸之間交流的態度,抱持著「積極」、「樂見其成」的心態;然而,兩岸之間,畢竟有人口數目、政治體制、社會風俗……差異。在交流來往頻繁之際,台灣要注意「量變導致質變」的可能,不能因此失去主體性與尊嚴。
文化融入人民生活
文化,可以簡單地分為社會層面、歷史層面;前者關注於「現在」的狀況,後者關注於「過去」的狀況。顯然兩岸之間,「現在」的歧異很多,「過去」的歷史糾葛以及源自於生物學上的血緣遺傳,倒是頗有共同。
民以食為天,常有人說:「要吃道地的中國菜,反而得到台灣一趟!」並非虛語誑言。1949年兩岸分治之後,為數眾多的外省籍軍民,湧入了台灣,帶來了他們的傳統家鄉美食。從北方口味的烤鴨、燻雞、涮羊肉,到南方口味的蜜汁火腿、爆炒蝦仁、麻婆豆腐;在60年的漫長歲月過程中,台灣更獨自發展出夜市、小吃文化,無論是本地美食、與中國大江南北佳餚,早就已經在台灣人的五臟廟裡「統一」了!
兩岸之間,提到「文化」,便讓「政治」的成色相對淡薄,不至於有過高的敏感;無論中國、香港或台灣,都會過農曆春節、清明掃墓、端午、中秋。也都相信農曆7月是俗稱「鬼月」、要「中元普渡」。在「中國文化傳統」上,台灣與全世界華人比較起來,不僅是過去國民黨口中的「中華文化復興基地」,更是虔敬的追隨者;因為,這一切都已經深深融入了台灣各行各業人民的年度生活作息當中。
兩岸之間要提到「文化協議」,台灣毋寧該相當歡迎、更該有著「歷史正當」的自信。然而,真正的「文化交流」,應該是「生活中的自然」,應該不帶著預設出發點立場、更不帶著預設終點結論!
智慧財產保障迫切
我們當然歡迎中國文化部長來台灣進行文化學術交流,期待未來有更具體的成績與作為。然而,統一、一個中國是中國官方毫不掩飾的「陽謀」,在「文化交流」過程中,台灣是不是會被預設地列為「中原文化」的「邊陲」之一?以至於台灣被編排進入「大中國」體系之內?台灣相對於中國,是一個小國,對於「先經貿、文化,後政治」的統戰交流步驟,必須了然於胸,有所因應。亦即,一旦「市場」過去中國了,則「能說真話的空間」也就不在台灣了!這,不正是「文化交流」的弔詭之處?
事實上,台灣的許多當代流行音樂、綜藝節目,早就攻占了全中國,台灣的「自由」元素,包涵著多元文化、糾雜著海洋與大陸的文化特色,打入全中國廣大普羅階級民眾的心。
兩岸之間「文化交流」,行之有年,關於智慧財產權保障問題,早已迫在眉睫,為何卻不見中國官方提出善意?猶有進者,一旦未來台灣的媒體、廣告業等涉及現仍為中國官方管控的意識型態領域,中國方面會採取何種管制模式?一旦出現「被管制」之後的節目型態,豈非「橘逾淮為軹」般地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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