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都只投保政府規定的強制險,常常忽略第三責任體傷險與財損險,萬一發生車禍死亡的不幸事件,平均理賠或和解金額約400萬,然而強制險最高賠償僅170萬,必須自己想辦法籌措龐大的賠償金與訴訟費,每年只要多花幾千元,就能保障車主與乘客,事故保額也可提高至無限。

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經理陳文生表示,根據產險公司理賠統計結果,車禍死亡案件和解金額或判賠金額約400萬元,而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至170萬,且不包含對方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等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只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建議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補足保障缺口。
以30~60歲男性、自小客車三年無肇事紀錄為例,購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保額300萬元,一年保費約1144元,而且只要再加69元,就可將每一事故的保額提高至無限額。重大意外事故一般車子修理費用約30~50萬,因此建議第三人責任財損險至少須投保30萬元,一年保費約1094元。

建議每人投保額300萬

國泰產險表示,第三人責任險保障交通事故車外第三人,然而車內駕駛及乘客也很重要。一般自小客車扣除駕駛後承載人數為4人,建議每人投保金額300萬元以上,年保費為1876元。第三人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除了一般的死殘300萬元,承保範圍還包含提供住院日額1000元,可作為駕駛人住院的保障,一年保費為963元。

2010年01月03日蘋果日報 林巧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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